1.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5.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入(返)漳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