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源于上级地区 临夏州卫健委发布 出行前可咨询当地市长热线(区号+12345),或防疫指挥中心电话(区号+12320),以妨耽误出行计划
出 临夏县 政策
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非必须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市疫情防控:
0930-6241128
中高风险地区进 临夏县 政策
1.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提前排查掌握来(返)临人员信息,引导有疫情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抵达后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应管控措施,分类精准管控来(返)临人员。7天内有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来(返)临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除上述地区外,其他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报备、查码、扫码后有序通行。 6.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需闭环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低风险地区进 临夏县 政策
1.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提前排查掌握来(返)临人员信息,引导有疫情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抵达后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应管控措施,分类精准管控来(返)临人员。7天内有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来(返)临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除上述地区外,其他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报备、查码、扫码后有序通行。 6.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需闭环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市疫情防控:
0930-6241128
数据更新:2022-09-30 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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