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源于上级地区 榆林市卫健委发布 出行前可咨询当地市长热线(区号+12345),或防疫指挥中心电话(区号+12320),以妨耽误出行计划
出 佳县 政策
此地区暂无特殊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详情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市疫情防控:
0912-3828772
中高风险地区进 佳县 政策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 3.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低风险地区进 佳县 政策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 3.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市疫情防控:
0912-3828772
数据更新:2022-09-30 0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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