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闭环接回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2.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攀人员,到达我市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满21天。
3.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攀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检测1次核酸,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4.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攀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达攀枝花市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应及时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5..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相关来(返)攀人员参照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规定执行。
6.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攀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7.倡导省外人员)来(返)攀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